我以為我生活在一個已經進入民主法治很多年的中華民國台灣,可是明年要選總統了卻有一些候選人提出如當選就「特赦」某個已三審定罪的貪汚犯以取得社會和諧。實在很不明白,難道已經2011年了,還有人自命為真龍天子,登基之後要普天同慶,萬民歡騰,朕要大赦天下以示吾皇恩浩蕩澤被萬民嗎?真是大笑話了。而該罪犯又一貫地以政治被迫害者的姿態要求如果該黨候選人當選未來當選的總统要「公平」地重審他的貪污案。言下之意就是他要被判無罪才是公平正義。果真如其之謬言,那當初所有參與審判他的特偵組、法官、司法人員、警察、調查人員全都瀆職囉?天哪!想到自己辛勤工作賺錢繳納稅錢被該家庭成員貪腐就一肚子氣,他竟然還敢大呼受害,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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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tapocket6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